婚姻调查项目:
1、跟踪调查被调查人的行踪规律和与人来往情况;
2、婚姻咨询、婚外情调查、外遇对象调查、查包二奶;
3、代理委托法律诉讼和法院判决后的申请强制执行;
4、调查取证被调查人的非法同居现实资料;
5、婚前忠诚度调查;调查未来伴侣背景和私生活规律情况!
6、调查取证被调查方隐瞒财产情况资料;
7、接受委托人的其他委托!
外遇取证
1、第三者背景资料 2、行踪录象
3、两人幽会同居的地址资料 4、抓现场通知委托人极其家属必要时候征得委托人同意通过警方协助
重婚的定义
重婚,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,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。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。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,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。根据有关司法解释,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,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45条规定,对重婚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58条的规定,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,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第三者的法律责任有不同
在生活中,人们时常将婚姻中的第三者称为“情人”、“小蜜”、“二奶”等。 第三者的表现形式基本有三种:一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;二是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;三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。在这三种形式中,重婚是刑事犯罪,要受到刑事处罚;而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,它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,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。
重婚罪难认定“夫妻名义”取证难
重婚要求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,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:如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、购买及租赁住房、举行婚礼等,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对外,就不构成重婚。我国《婚姻法》只规定了重婚;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;实施家庭暴力;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仅有一两张“捉奸在床”的照片只能证明配偶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,这还需要更专业的取证手段获得充足的证据!律师提示说,对于婚外情的取证一直以来都是难点,一方面要拿出婚外情的证据,另一方面又不能侵犯包括第三者在内的他人隐私权。
取得婚外情证据离婚诉讼占主动 在离婚诉讼中,这些证据对申请“无过错方多分财产”是至关重要的。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,会坚持“照顾无过错方”的原则。虽然这个“照顾”只是“量”的变化,而不是“质”的区别,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。此外,从诉讼策略上考虑,如果有“捉奸在床”的证据,就可能在调解、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。
婚姻调查接受当事人委托针对婚姻不忠的取证调查,根据新的婚姻法“过错方赔偿的原则”,我公司为委托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有非法婚姻的现实证据。